八月远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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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救恩与人的自由选择

 

在基督信仰中,救恩是神主动赐下、白白给予的恩典,但这恩典必须通过人的自由选择与回应,才能真正临到个体。神愿意万人得救,不愿有一人沉沦( 彼得后书 3:9 ),这是祂慈爱、公义与忍耐的彰显。然而,这份救恩并不是强制性的程序,也不是命定中无法抗拒的指令,而是出于神爱的本性——祂尊重人的意志,给人选择的权利。真正的拯救,必须在自由中被接受,才能成为爱的成全。

神在创造人类之初,就将“选择的尊严”写入人本性中。在伊甸园中,祂设立了生命树与分别善恶树,并清楚告知亚当不可吃那树上的果子( 创世记 2:16-17 )。祂有能力禁止,但却允许人拥有自由决定的空间。正如一位父亲不愿孩子出于畏惧顺服,而是出于信任与爱回应自己,神也希望人能自主地走向祂。这是神赋予人类的根本尊严:自由意志。

整个圣经的救恩历史也是建立在自由选择之上的。当约书亚带领以色列民进入应许之地时,他向众人发出呼召:“你们今日要选择所要事奉的,是耶和华,还是别的神”( 约书亚记 24:15 )。这是一个极为关键的宣告:信仰必须建立在“选择”之上。神从未强迫人事奉祂,而是以恩典感召、以真理劝勉、以慈爱等待。

在新约中,耶稣基督是救恩的成就者,但祂的言行也深刻体现了对人选择的尊重。祂说:“你若愿意,就可以得洁净。”( 马太福音 8:2 ),“你要痊愈吗?”( 约翰福音 5:6 )这些话语看似简单,却都表明祂并不越过人的意愿。即便祂拥有赦罪、医病、掌管自然与死亡的权柄,也从不将救恩强加于人。祂邀请人相信、悔改、跟从,却始终保留回应的主动权给人。甚至面对那位不愿舍财跟随祂的少年官,耶稣“看着他,就爱他”( 马可福音 10:21 ),却并没有强留他回头。神的爱是真实的爱,不是强迫的交换。

保罗在罗马书中宣告救恩的核心条件:“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,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,就必得救。”( 罗马书 10:9 )这里既提到“信”,也提到“认”,都是主动行为,不能由别人代替,更不能被系统注入。虽然人的信心是由圣灵感动的结果( 哥林多前书 12:3 ),但圣灵从不勉强人信主。祂像风一样运行、劝勉、催促,却从不强迫进入人的心门。正如启示录所言:“看哪,我站在门外叩门;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,我要进到他那里去。”( 启示录 3:20 )神等候人的回应,这是神与人关系中最动人的画面之一。

救恩是出于神的主权,却成就在人的回应中。这种张力不是矛盾,而是神智慧的彰显。祂的大能成就十字架的牺牲,为万民预备救恩之路;但祂的爱选择等待,让人自己决定是否跨上这条路。爱不能强制,若没有自由就无从谈爱。正因为救恩建立在爱的基础上,它才必须尊重人自由的回应。

因此,真正的基督信仰,不是以恐惧压制人选择,而是在十字架下呼唤人愿意归回;不是借着律法强制人顺服,而是借着恩典感动人悔改;不是宣告“你必须信”,而是邀请“你若愿意”。这不仅是教义的核心,更是福音的温柔所在。

救恩不能强加于人,因为神看重的不是人表面的顺服,而是发自内心的信靠与爱。祂的慈爱、怜悯、牺牲和真理,都是为了引导人作出自由的回应,而不是替人决定未来。这是信仰最深的尊严,也是真理最深的力量所在。

 

发布时间:2025-06-26 03:19:29 Bourne | bo@omuen.com